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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二月 01, 2009

马英九李登辉惺惺相惜究竟是谁有求于谁?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2-02
  马英九在大年初一前往翠山庄向李登辉拜年。尽管在同一天,马英九还曾向李焕、郝柏村等前朝"阁揆"和吴伯雄、连战等国民党现、前任党魁拜年,似是刻意要把向李登辉拜年的"触目性"淡化,但仍难以掩饰这次"马李会"的特殊重要意义。

   实际上,虽然李登辉过去曾提携过马英九,尤其是在一九九八年台北市长选举的关键时刻,李登辉为马英九站台并拉起他的手高呼"新台湾人",使马英九能够战 胜施政满意度甚高而争取连任的陈水扁,使陈水扁一直对西方屡试不爽的"争取连任者倘施政满意度高必能成功"的法则失效而耿耿于怀;但李登辉也一直对马英九 充满了戒心。马英九在担任"法务部长"时,把李登辉的"打击黑金"、"惩罚贿选"真的是当作是那么一回事,雷厉风行地将一大票"黑金"贿选人士抓进大牢, 而这些"黑金"及贿选的地方基层人士正是李登辉的统治基础,李登辉在地方黑势力告状压力下撕下了遮羞布,撤掉了他的"法务部长",让他当个"行政院政务委 员"的闲职。二零零零年"总统"选举投、开票当晚,国民党败选丢失政权,一大群国民党支持者认为是李登辉"弃连保扁"的结果,涌到李登辉官邸门前抗议示 威。马英九身为台北市长必须维持秩序并为李登辉安全负责,在现场进行劝喻,结果被李登辉认定是马英九煽动群众包围其住宅,此后就与马英九视同陌路。尤其是 李登辉成为台联党精神领袖之后,更对马英九充满敌意。在二零零八年"总统"选举时,宣布自己的一票将投给马英九的对手谢长廷。

  但马英 九不记前嫌,在当选后即登门拜访李登辉向其"请益",这是两人八年来的首次会面。马英九还出人意料之外地任命台联党的赖幸媛出任"陆委会"主委。此举令李 登辉对马英九的敌意降低,但仍曾多次公开批评马英九的两岸政策过分向大陆倾斜,及缺乏领导能力。为此,他还纵容台联党与民进党携手,计划在今年二月发起" 民间国是会议",严厉批判马英九的两岸政策。李登辉与马英九的关系又重现紧绷状态。

  也就是在此关键时刻,马英九以"拜年"的方式,在 大年初一登门拜访李登辉。表面上看,是马英九有求于李登辉,以图化解"民间国是会议"的压力。实际上,这个目的也已初步达到,因为李登辉当面向马英九说, 他不反对与大陆发展关系,但台湾应靠自己发展经济,增加出口,扩大外销,重振经济,稳步前进。这其中的一句"并不反对与大陆发展关系",将会对积极推动" 民间国是会议"的台联党主席,也是李登辉的忠实信徒黄昆辉起到遏阻作用。而且,据台湾媒体报导,两人会面时谈得气氛很融洽,当马英九告辞时,李登辉还觉得 不够尽兴,离情依依,甚至还罕见地连续送行两次,叫住马英九,咀边张得大大的,好像有话要说。但马英九一直辞别,要老人家留步,李登辉很失落,目送马英九 离开。

  由此可见,这次"马李会",实质上是李登辉有求于马英九。求甚么?求的是马英九能保护他老人家安度晚年,而且在他百年之后也不要鞭尸。要做到这后一点,还须是由国民党继续执政,马英九的执政能力又将是关键之处。

   原来,陈水扁被揭发四大弊案尤其是以"外交密账"名义贪污"国务机要费"后,陈水扁就立下死也要拖一个垫背的之意,要把李登辉拉下水,大爆李登辉的"国 安密账",还要再提"拉法叶弊案"。而特侦组也已着手侦查。倘此,年已八十七的李登辉就将是"晚节不保",在监狱渡过生命中的最后几年。

  这也正是一月初李登辉突然与曾是其政治死敌的施明德密谈七个小时,商议要组织"第三势力"的动机之一。就是要借着标榜"反贪腐"的"红衫潮"的名声和力量,一为自己被陈水扁所反咬一口的"贪污"漂白,二要借"红衫军"之力, 抗御陈水扁的攻击。

   但仅此还不足够,还须借助统治者的保护伞。显然,李登辉是相信了陈水扁之言:是马英九下令特侦组追查其弊案的;因而认定马英九有能力叫停特侦组追查他的 弊案。既然如此,尽管他确实是并不认同马英九的两岸政策,但也不得不表态并不反对马英九与大陆发展关系,以作为对前一段时间批判马英九两岸政策的"矫正 ",并暗示台联党将收敛其在"民间国是会议"中批判马英九大陆政策的火力,以作"交换"了。进而推测之,李登辉的连送马英九出门两次,并好像有话要向马英 九说,但因说不上而很失落的"话",可能就是"拜托关照"之语。

  马英九是一个谨守三权分立原则,决不会干预司法独立的人。实际上在前 年民进党"总统"初选之时,就连陈水扁也认为,倘是民进党一定要推出谢长廷参选"总统"并当选,以谢长廷与自己长期的"瑜亮情结"及"受压"情绪,及为了 表达要将民进党改造成真正的"清流",将不惜牺牲他陈水扁。与其如此,就不如由谨守法律人分际的马英九"当家"了。既然如此,马英九既不可能会下令特侦组 严查陈水扁,也将不会阻止特侦组追查李登辉所涉弊案。因此,李登辉将"救命"的希望寄托在马英九身上,显然是"表错了情"。

奥巴马救市方案赢了 却吃了记闷棍


   奥巴马不愿意自己和民主党单独承担救市方案的责任,可共和党没有给他一点面子,给他来了个全盘否定。他要倡导的两党协作主张于是遭遇重创。共和党集体反对奥巴马的救市方案,既有理念和政策上的策略,也有政治上的算计。

他们不相信万亿美元的政府赤字开支能拯救美国经济,如果支持,即便成功了,共和党也就是一个跟从,失败的话,也会有一份责任。

  袁晓明

  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在上任后的10天内,连续签署了几项行政命令,一点也不出人意料的是,果然他所签署的新政命令都是断然否定前任布什所做 的决定。比如,奥巴马签署法令以美国纳税人钱支持脱胎自国外的基金,而过去8年,布什政府一直拒绝提供这样的援助。除了签署行政命令外,国会众议院还通过 了奥巴马政府提出8190亿美元的救市方案,那应该是奥巴马最自豪的成就了。但在事实上,虽然国会通过了救市方案,奥巴马却遭受到头一个重大的失败。

  奥巴马在就职典礼前,特意顺着148年前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的就职路线乘火车去华盛顿,在宣誓时破纪录地使用了林肯曾用过的那本 《圣经》。奥巴马的用意很明显,他要做当代的林肯,把党派对立的美国政坛联合起来。还在竞选时,奥巴马就多次宣称,他是一个新型政客,要跨越党派界限,要 与反对党大力合作。在就职典礼上,他也邀请保守派的牧师做就职的祈祷,也对保守派摆出了合作姿态。在救市方案上,奥巴马也极力想取得两党紧密的合作,他亲 自到国会上去与两党的议员交谈,还请国会上的两党议员去白宫喝茶,为的就是期望在救市的方案上得到两党支持。

  事实上,目前奥巴马的民主党在国会众议院是多数党,在投票上,奥巴马根本不需要共和党的支持,民主党的投票就足够了,最后投票结果是244票赞 成、188票反对,没有一位共和党议员投赞成票,在反对票中,还有11位民主党议员也投了反对票,因此救市方案完全成了奥巴马以及民主党国会的方案,这根 本就不是两党协作的方案。另据媒体报道,奥巴马在国会还对共和党的领导高喊,在救市上,我赢了。没错,奥巴马在救市方案获得通过,但在他要倡导的两党协作 上却遭遇重创,一开始,共和党就没有给他一点面子,给他来了个全盘否定。既然奥巴马知道没有共和党的支持,他的救市方案也能够通过,为什么要非要共和党也 给予支持呢?这里面当然还有更深的道理,那就是奥巴马不愿意自己和民主党单独承担救市方案的责任,因为他对自己的救市方案并没有多大信心,而共和党对奥巴 马的救市方案不仅没有信心,而且相信将会以失败告终,他们自然不愿意去背那样的黑锅,他们也知道救市方案会通过,但他们要用自己的投票表明态度。

  1月28日,《华尔街日报》刊出社论"40年的期望",文章列出了8190亿美元的主要项目。按奥巴马政府的宣称,救市方案主要目的是为了多创 造就业机会,资金主要会投在公路、电厂等基础设施上。但《华尔街日报》这篇社论指出,奥巴马政府公布的647页救市方案却包含了民主党过去40年来愿意成 就的开支项目,这些项目对经济起不到多大的刺激,也创造不了多少新的就业机会。救市方案要为美国公营铁路Amtrak提供10亿美元,在过去40 年,Amtrak一直都在亏损,10亿美元无非就是去填补那个亏损的无底洞;20亿去补贴幼儿园;5000万美元去补贴国家艺术项目;6.5亿去补贴电视 机的数字转换;要花费6亿美元去为联邦政府的雇员购买汽车,美国政府已经每年花费30亿美元养着60万辆汽车,救市方案还要提供70亿美元去改造和装修联 邦政府和国会办公大楼;还有2500亿美元是属于收入转移项目,比如200亿要花在食品券上面等等;教育资金的投入再增加660亿美元。

  在救市方案中,通篇都是如此这般对创造就业机会毫无意义的开支项目,无疑是要通过开支去"购买"更多的选票。相反,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却只有 300亿美元,不到整个救市资金的5%。还需要指出的是,即便这些开支项目对美国经济有一定的刺激,但奥巴马政府这个救市方案的许多资金要到2010才能 投入,因此,救市方案对近两年的美国经济难有多少的影响。

  针对奥巴马政府的救市方案,共和党方面要求增加更多的减税项目,比如,立即降低美国公司的所得税。如今美国公司的所得税率是38%,在世界上排 列前3名,降低公司的所得税可以立即刺激经济、增加就业,同时降低资本利得税去鼓励投资,也有利于在股票市场增加公司市值。但奥巴马政府知道,钱能带来权 力,减税是在减小政府的权力,而开支却是在给政府更多的权力。当然,在2010年的中期选举前,如果经济继续恶化,民主党将会为此付出代价,共和党也许会 夺回国会的领导权。奥巴马的期望也许是,等到2012年下一届总统大选之前,经济可能好转,他就有连任希望,民主党失去国会控制权,那也是奥巴马可以做出 的牺牲。但如果美国经济在2010年就开始有所好转,共和党的集体反对岂不让他们输得更惨?共和党这样集体反对奥巴马的救市方案,既有理念和政策上的策 略,他们不相信奥巴马的万亿美元的政府赤字开支能拯救美国经济,当然也有政治上的算计。如果他们支持奥巴马的救市方案,即便成功了,那也是奥巴马以及民主 党领导有方,共和党充其量是一个跟从,失败的话,则会有共和党的责任,因此,全面反对便成了共和党方面最好的政治对策。

大 學 法





            民國37年1月12日國民政府公布全文三十三條
            民國61年8月24四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條
            民國71年4月16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三十四條條文
            民國71年7月30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三十九條
            民國83年1月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三十二條
            民國91年5月15日總統令修正第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  
            民國92年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7730 號令修正公布第12、18、23、25
            條條文;並增訂第12-1、22-1、25-1、26-1、27-1 條條文
            民國94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212621號令修正公布
            民國 96 年 01 月 03 日 修正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第  2  條
            本法所稱大學,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

            第  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第 二 章 設立及類別

            第  4  條
            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 (市) 立 (以下簡稱公立) 及私立。
            國立大學及私立大學之設立、變更或停辦,由教育部依照教育政策,並審
            察各地實際情形核定或調整之;直轄市立、縣 (市) 立大學之設立、變更
            或停辦,由各級政府依序報經教育部核定或調整之。私立大學並應依私立
            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為均衡區域之專科學校教育,教育部得就未設有專科部之縣 (市) ,核准
            大學附設專科部。
            大學得設立分校、分部。
            大學及其分校、分部、附設專科部設立標準、變更或停辦之要件、核准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5  條
            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
            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
            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
            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其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6  條
            大學得跨校組成大學系統或成立研究中心。
            前項大學系統之組織及運作等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大學跨校研究中心之組織及運作方式等事項之規定,由大學共同訂定,報
            教育部備查。

            第  7  條
            大學得擬訂合併計畫,國立大學經校務會議同意,直轄市立、縣 (市) 立
            大學經所屬地方政府同意,私立大學經董事會同意,報教育部核定後執行
            。

               第 三 章 組織及會議

            第  8  條
            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並得置副
            校長,襄助校長推動校務,由校長聘任之,其人數、聘期及資格,由各大
            學組織規程定之。
            校長之資格,依有關法律之規定,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
            立學校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及就業規定之限制。

            第  9  條
            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由學校組成
            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
            方政府聘任之。
            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
            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國立者
            ,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立、縣 (市) 立者,由各該所屬地方政府定之。
            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育部
            核准聘任之。
            公立大學校長任期四年,期滿得續聘;其續聘之程序、次數及任期未屆滿
            前之去職方式,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私立大學校長之任期及續聘,由大
            學組織規程定之。
            教育部及各該所屬地方政府應於校長聘期屆滿十個月前進行評鑑,作為大
            學決定是否續聘之參考。
            本法修正施行前,公立大學或教育部已依修正前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組
            成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校長遴選作業者,得繼續辦理校長遴選作業至校長
            經教育部完成遴聘時為止;其任期依各大學原有規定辦理。

            第 10  條
            新設立之大學校長,國立者,由教育部組織遴選委員會直接選聘;其餘公
            立者,由該主管政府遴選二人至三人層報教育部組織遴選委員會擇聘之。
            私立者,由董事會遴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

            第 11  條
            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
            大學得設跨系、所、院之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

            第 12  條
            大學之學生人數規模應與大學之資源條件相符,其標準由教育部定之;並
            得作為各大學規劃增設及調整院、系、所、學程與招生名額之審酌依據。

            第 13  條
            大學各學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各學系置主任一人,單獨設立之研究
            所置所長一人,辦理系、所務。大學並得置學位學程主任,辦理學程事務
            。
            院長、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等學術主管,採任期制,其產生方式
            如下:
            一、院長,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之程序,就教授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
                任之。
            二、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之程序,就副教
                授以上之教師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之。但藝術類與技術類之系
                、所及學位學程之主任、所長,得聘請副教授級以上之專業技術人員
                兼任之。
            大學為因應校務發展之需要,達一定規模、學務繁重之學院、系、所及學
            程,得置副主管,以輔佐主管推動學務。
            院長、系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主任與副主管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第二項之學術主管職務,得由外國籍教師兼任。

            第 14  條
            大學為達成第一條所定之目的,得設各種行政單位或召開各種會議;行政
            單位之名稱、會議之任務、職掌、分工、行政主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國立大學各級行政主管人員,得遴聘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
            ,並於各校組織規程定之。
            大學為因應校務發展之需要,達一定規模、業務繁重之單位,得置副主管
            ,遴聘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以輔佐主管推動業務;其資
            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國立大學職員之任用,適用公務人員、教育人員相關法律之規定;人事、
            會計人員之任用,並應依人事、會計有關法令之規定。
            國立大學非主管職務之職員,得以契約進用,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其權
            利義務於契約明定。

            第 15  條
            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
            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
            織之。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員之二分之一
            ,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三分之
            二為原則,其餘出、列席人員之產生方式及比例,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
            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經校務會議應出席人員五分
            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
            校務會議必要時,得設各種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處理校務會議交議事項;
            其名稱、任務及組成方式,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第 16  條
            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三、學院、學系、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
            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五、有關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
            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
            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

               第 四 章 教師分級及聘用

            第 17  條
            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從事授課、研究及輔導。
            大學得設講座,由教授主持。
            大學為教學及研究工作,得置助教協助之。
            大學得延聘研究人員從事研究及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其分級、資
            格、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申訴、待遇、福利、進修、退休、撫卹
            、資遣、年資晉薪及其他權益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18  條
            大學教師之聘任,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三種;其聘任應本公平、公
            正、公開之原則辦理。大學教師之初聘,並應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公告
            徵聘資訊。教師之聘任資格及程序,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19  條
            大學除依教師法規定外,得於學校章則中增列教師權利義務,並得基於學
            術研究發展需要,另定教師停聘或不續聘之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
            實施,並納入聘約。

            第 20  條
            大學教師之聘任、升等、停聘、解聘、不續聘及資遣原因之認定等事項,
            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分級、組成方式及運作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後實施。

            第 21  條
            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
            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
            。
            前項評鑑方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等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 22  條
            大學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有關教師解聘,停聘及其他決定不服之
            申訴;其組成方式及運作等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裁決,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司法爭訟之權利。

               第 五 章 學生事務

            第 23  條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得入學修讀學士學位。
            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得入學修讀碩士學位。
            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得入學修讀博士學位。但修讀學士學位
            之應屆畢業生成績優異者或修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成績優異者,得申請逕修
            讀博士學位。
            前三項同等學力之認定標準及前項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修讀碩士學
            位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24  條
            大學招生,應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單獨或聯合他校辦理;其招生 (包
            括考試) 方式、名額、考生身分認定、利益迴避、成績複查、考生申訴處
            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由大學擬訂,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大學為辦理招生或聯合招生,得組成大學招生委員會或聯合會,聯合會並
            就前項事項共同協商擬訂,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大學招生委員會或聯合
            會,得就考試相關業務,委託學術專業團體或財團法人辦理。
            前項大學招生委員會或聯合會之組織、任務、委託學術專業團體或財團法
            人之資格條件、業務範圍、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大學或聯合會訂定,
            報教育部備查。
            設有藝術系 (所) 之大學,其學生入學資格及招生 (包括考試) 方式,依
            藝術教育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大學辦理之各項入學考試,應訂定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規定,並明定於招
            生簡章。
            考生參加各項入學考試,有違反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性等情事者,依相關
            法律、前項考試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規定及各校學則規定辦理。

            第 25  條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參加國際性學科或術科
            競賽成績優良學生、運動成績優良學生、退伍軍人、僑生、蒙藏學生及外
            國學生進入大學修讀學位,不受前條公開名額、方式之限制;其名額、方
            式、資格、辦理時程、招生委員會組成方式、錄取原則及其他有關考生權
            利義務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26  條
            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但得視系、所、學院、學
            程之性質延長一年至二年,並得視系、所、學院、學程之實際需要另增加
            實習半年至二年;修讀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修讀博士學位
            之修業期限為二年至七年。
            前項修業期限得予縮短或延長;其資格條件、申請程序之規定,由大學訂
            定,報教育部備查。
            身心障礙學生修讀學士學位,因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得延長修業期限,
            至多四年,並不適用因學業成績退學之規定。
            第一項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及學分之計算,由教育部定之;碩士學位
            與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及獲得學位所需通過之各項考核規定,由大學
            訂定,報教育部備查。

            第 27  條
            學生修畢學分學程所規定之學分者,大學應發給學程學分證明;學生修畢
            學位學程所規定之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大學應依法授予學位。

            第 28  條
            大學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輔系、雙主修、學程、跨校選修課程、保留入學
            資格、轉學、轉系 (組) 所、轉學程、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成績考核
            、學分抵免與暑期修課、國外學歷之採認、服兵役與出國有關學籍處理、
            雙重學籍及其他與學籍有關事項,由大學列入學則,報教育部備查。
            前項國外學歷之採認原則、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
            定之。

            第 29  條
            大學在學學生經核准得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學位,各大學應依相關法令
            規定,將相關事項納入學則規範,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 30  條
            依本法規定修讀各級學位,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
            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31  條
            大學得辦理推廣教育,以修讀科目或學分為原則。但修滿系、所規定學分
            ,考核成績合格,並經入學考試合格者,得依前條規定,授予學位。
            前項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32  條
            大學為確保學生學習效果,並建立學生行為規範,應訂定學則及獎懲規定
            ,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 33  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
            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
            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
            請求代收會費。
            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
            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第 34  條
            大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
            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由各校定之。遇學生需保險理賠時,各
            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第 35  條
            大學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教育部之規定。
            政府為協助學生就讀大學,得辦理學生就學貸款;其貸款條件、額度、項
            目、權利義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六 章 附則

            第 36  條
            各大學應依本法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第 37  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規定與本法相牴
            觸之部分,應不再適用。

            第 38  條
            大學為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得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
            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辦理產學合作;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第 39  條
            大學對校務資訊,除依法應予保密者外,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得應人民
            申請提供之。

            第 40  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與私立大學之設立、組織及教育設施,除師資培育法、私
            立學校法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得設立空中大學;其組織及教育設施,另以法律定之
            。

            第 41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教育部定之。

            第 42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新股发行改革关键是取消双轨制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经正式列入2009年监管部门的工作日程。据《上海证券报》节前报道,新股发行制度的变革目前正在征询意见之中。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股市诸多重大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势在必行,而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取消目前新股发行的"双轨制"。

新股发行的"双轨制"由来已久――一方面是对控股股东、发起人股东等实行低价发行,另一方面是对公众投资者实行高价发行。而以这两种发行方式所发行的股份,最终又走向同一市场,按同样的价格流通。

  可以说,目前新股发行制度上的诸多弊端,皆因"双轨制"而起。

  比如公众股的高价发行问题。如果采取的是同一种发股方式,让大小非、大小限的发行成本与公众股的发行成本接轨,那么公众股的高价发行就不再存在了,因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发起人股东不可能接受高价发行的模式。

  又如大小非、大小限问题,这更是"双轨制"的产物。正是因为大小非、大小限的低价发行,在发行价格上占了大便宜的大小非、大小限们才有了禁售期的承诺,也才有了大小非解禁时对股价的冲击。

  再如公众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双轨制"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公众股东的利益是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损害的,这种发行方式在让上市公司最大化圈钱 的同时,明显是在向控股股东、发起人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因此,在"双轨制"的发股方式下,每发行一只新股,都是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一次损害。

  对于上述问题,改革询价制度、申购制度、把握新股发行节奏等手段均于事无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关键就是要取消"双轨制"发行,让大小非、大小 限的发行价格与公众股的发行价格接轨,并在新股上市首日赋予大小非、大小限以流通或部分流通的权利。如此一来,股市的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双轨制"不 取消,新股发行制度的其他改革都只是隔靴搔痒。 皮海洲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是为了公平还是为了财政?



蔡馥敏

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可能大幅降低  文中说,1月28日,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日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其目的是为了减少财政压力。

我不是事业单位的职工,与我没有多少关系,这项改革对于我没有多少影响,但是,我觉得人保部这种改革方案是闭门造车,制造社会不和谐的导火线。

中国的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的路程,对于任何一向改革方案都必需既有前瞻性、科学性、严肃性、公平性,而不是任由几个"庸医"坐在象牙塔里玩小孩子过家家,今天拿出一个臭方案,明天摆出一套烂瓦片来折腾全国人民。

财 政不堪重负就要往民众碗里抢肉?文中说,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 问题。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 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与此同时,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最新的数据显示,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

如 果说为了减轻财政负担,那么,为何不从贪污浪费的来着手?全国每年由于贪污浪费而损失掉的财富何止一千亿元?一个公费出国旅游就是上千亿,还有公车浪费、 公款吃喝及游玩的数据又是多少?(注:三公每年花费9000亿)一个贪官的贪污数目就可以上亿元,难道从这些地方下手不是正道,而要采取下三滥的手法来从 职工碗里抢?

如果说是为了与企业职工拉平,那么,请问公务员为何不列在里面?难道公务员就是可以超越任何一个阶层而独立为自己的利益划最 高限?难道现有事业单位里的一些职工没有公务员的水平?要体现公平,首先就由有权制定政策和不执行政策的各级公务员来带头,而不是把企业推出去了,再把事 业单位的职工推出去,只有自己是可以高高在上的享受经济高速增长的好处。这不是权力的胜利而是权力的腐败!事业单位的职工有很多是社会的精英,如果处理不 当,改革的希望就会成为社会的潜在地雷,这不是现阶段中国执政党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中国社会刚刚走过30年的改革历程,有很多社会体制需 要改革,但不能盲目地改革,也不能由"庸医"瞎开处方。在任何行动前,最好广泛调查研究,尽量避免部门的腐败利益作怪,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立情绪。总结过 去,希望未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首先就要有科学的决策、公平的标杆,而不是任由有权力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仅仅抓住自己的利益不放,而时时想着如 何把其他民众的利益抢走。

世界各国的经济在衰退,中国的高经济增长肯定也要受到影响,这非常正常,也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在这个时候,解救经济危机的对策更需要谨慎和科学,更需要全民形成一个团结爱国的坚定信念,而不是搞得内外交困,大量社会精英的不安。

对 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首先要从机关公务员的改革开始,因为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较少,收入较高。只有让公务员队伍的改革明确后,事业单位的改革才能 顺利通过。如果按照人保部的庸医之策,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增加了2年多,事业单位的还在梦中,而养老金的改革,机关公务员的不动,先从事业单位开刀,这是党 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是领导干部的大公无私?

改革改了30年,人保部连这些东西都不懂,笔者觉得人保部是一帮饭桶和庸医。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改革的路径非要走悬崖峭壁?改革就是为了让财政的钱被大量拿去建豆腐渣工程?财政的支付压力大,财政的预算、决算科学合理吗?大量的豆腐渣工程伴随着大量 的腐败已经危机到党和国家的命运了,庸医们看不出病根,而民众看清了却没有处方权,这种恶性管理对谁有好处?

我深深爱着的祖国,请您不要让太多的民众失望!我深深崇敬的中央最高领导,请您们明察秋毫,让庸医不要再乱开处方。

和陌生人说话---巨硬输入法作者UGlee畅谈WebOS




关心Palm和Web OS者推荐耐心阅读本文---Web OS携Pre横空出世后很多人一直在期待的文字。
以下为全文,如果实在没有耐心或看不懂,着重看黑色字体特别是有下划线的部分即可---都在跳转后的全文内


深夜。有人敲门。笃笃笃。。。打开门。
陌生人: 请问UGlee先生住在这里么? UGlee:我就是,请问您有何贵干?
陌:有件小事情想问您一下,方便么? U: 请进,我们坐下来谈。
落座,泡茶。
陌:我这儿有一张纸条儿请您看看。
纸条:
2003.06.04 Palm bought handspring 2005.09.09 Access bought PalmSource 2005.09.26 Palm release WinMo treo 2007.01.09 iPhone rollout 2007.05.30 Foleo rollout 2007.06.06 Elevation Partner buy 25% stake of palm 2007.08.07 Palm Announce Wind River Linux for Foleo 2007.09.04 Foleo cancelled 2008.05.28 Ed Colligan said 'Palm ready NOVA OS' 2009.01.09 Palm Announce Palm Pre and WebOS

U:嗯,这是过去纪念Palm的大事件,您想问什么呢?
陌:我想知道为什么Elevation Partner会投资Palm,在2007年的6月份。
U:哈哈,这个问题你该去问问McNamee,当年做出这个大胆决定的投资人。我这里有一段录像你可以看看 这里
U:你看,这个裤腰带至少有2公斤重的家伙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他用"next big thing"这样的词语来形容Ed Colligan给他看的东西,当然,这话是Rubinstein说的。McNamee很信任这位被称为PodFather的重量级人物。McNamee 虽然也热爱技术,但是他并不是一个tech guru,在做投资决策方面他更相信Rubinstein的看法,甚至作为一个投资的条件,他直接让Rubinstein成了Palm的董事会主席。
陌:可是Rubinstein在smartphone领域并没有经验,McNamee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人作为团队的头呢?虽然他曾经率领开发了 iMac,但那是一个desktop设备,他也开发了iPod,但那并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计算设备;而Smartphone就大大的不同,你需要了解什 么是carrier barrier,什么是toolchain,怎样缔造一个开发者社区,还有硬件的使用体验,等等等等,看起来Rubinstein并不像最合适的人选。
U:你说对了一半。Rubinstein虽然没有开发smartphone的经验,但是他作为podfather,成功的打造了iTunes的商业模式, 如果没有iTunes,iPod可能并不值得一提啊~陌:哦?你是说真正的重点是Palm目前还三缄其口的AppStore?
U:不能完全这么说,但是这肯定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这里还有另外一条值得注意的信息
你看,在Palm的执行团队中,负责System Software的这个人,Way Ting,也不是原来smartphone领域的人。他之前的背景中,和Palm的新产品直接相关的,是他曾经创立Pictra,一个在线相册网站,在硅 谷有着良好的口碑。这个人的选择足以让人浮想联翩,Palm没有选择一个Linux专家,或者一个Java专家,或者一个其他什么开发技术的专家来负责核 心系统,而是选择了一个对webapp很有经验的人来作为他们的系统软件的开发负责人。
陌:嗯,是挺有意思的,这意味着Palm在整个平台构架上的核心贡献就在这里吧。
U:我想是的。Palm其实并不是一家技术公司,而是一家技术集成公司,把各种成熟的技术集成成为最终用户可用的产品或者应用或者服务,用他们的话说,这叫做end-to-end。
陌:Way Ting是在Rubinstein入主Palm时候才加盟Palm的吗?
U:根据我查到的资料,是的。Rubinstein进入Palm之后,招聘了至少150名技术人员加盟Palm,是Palm史上最大规模的技术人员扩充。
陌:为什么要这么多?
U:有很多事情要做吧,一个新的平台,即使构架使用开放的,内核使用购买的,也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除了设备上很多驱动和组件要写,还有开发工具,文档,还有Palm野心勃勃的网络服务一端。这个人数并不算多,McNamee还追加了1亿美元的投资给Palm呢。
陌:Foleo为什么会被砍掉呢?
U:不是很清楚,也许是因为Palm确实需要集中资源,也许是因为McNamee对Foleo的概念完全不感兴趣,也许是因为Foleo还不够成熟。你 看,在你的时间表上,也就是Foleo计划上市的前一个月,Palm还宣布Foleo的Linux内核换成了Wind River的。虽然对最终用户来说这也许不是问题,但是可以看出这个产品的上市其实是准备非常不充分的,有些赶鸭子上架的味道。
陌:哦?如果这样,那Palm为什么会在Mossberg的allthingsD上急匆匆的发布这款产品呢?
U:可能是缺钱缺急眼了吧,那个时候Palm已经在找大摩评估资产并四处联系投资人或者买家,Foleo的推出也许是Palm在做最坏的打算,如果找不到 投资人,硬着头皮也要推出一款半成熟的产品,看看能否带来一些好的现金流吧。可惜发布之后Foleo得到的反馈并不好,当然,如果McNamee没有投资 Palm的话,这款产品应该会如期上市,得到市场的检验而不是IT评论家的检验,可是没有如果。
陌:你对Foleo的取消感到惋惜?
U:有一点吧,不过取消了未必是坏事,Ed也说过也许有一天Foleo还会回来,如果新的webOS成功的话。其实从某些方面的应用上说,新的OS更适合 Foleo。当然,如果你那么怀念Jeff,你可以去看看他的新公司numenta,他们发布了那个传说中的HTM人工智能计算模型的开发工 具,windows, mac和linux版本都有。

陌:嗯,还是回来说正题,McNamee在决定投资3.25亿美金的时候,他和Rubinstein到底看到了什么呢?Palm Pre?
U:恐怕不能这么乐观的猜想,如果那个时候就看到了今天的Palm Pre,Rubinstein就不需要再招150个人了吧。
陌:那么,是webOS?
U:恐怕也不是今天的webOS,不然Foleo为什么会武装一个老式的Linux登场呢?
陌:那会是什么东西能被看做是next big thing呢?
U: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清楚,Palm这次的保密工作算是做到家了,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些线索。McNamee说他见到Ed的时候,Ed盛赞了 Blackberry Pearl,说那是他见到的最好的consumer electronics。在Foleo取消的那个秋天,Palm发布了Centro,是相当成功的产品。事实上那个时候Palm开始意识到,在 business领域,Palm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它必须重新关注快速增长的消费领域的smartphone产品,才能找到新的突破。
陌:没错。
U:那么在consumer领域,最时髦的应用是什么呢?是web 2.0。YouTube卖了一个天价,在线的视频音频大热,Facebook, Flickr, Widget, delicious, stumbleupon等等,每天都在创造百万富翁。
陌:嗯,iPhone的大热也说明了这点。Mobile Internet被看做很好的发展方向。
U:但是Palm的工程师们也许认为iPhone做得还不够好。除去硬件设计方面的考虑,比如把Palm Pre装上一个Windows Mobile系统或者Android系统,然后加上一个webkit浏览器,这样就能打动McNamee或者Rubinstein吗?我想不能。
陌:对,那也只是得到了一个webapp。纯粹的移动浏览器技术,和平台并不沾边。
U:所以Palm的工程师们走得更远。他们考虑了当时在desktop平台上都算的上前卫的两个东西,mashup和offline browsing。
陌:怎么说?
U:Mashup的例子不算多,但是也有一些,比如你在Google Calendar上可以插入remember the milk的to-do list,google map目前也被用到了很多网站中,通过google提供的API。
陌:嗯。
U:Offline应用当时和目前都有两个技术可用,一个是google gear,比如google reader可以把新闻下载到本地离线浏览;另一个是adobe的air技术,最早这个技术叫做appolo,是可以在windows上离线使用一些应 用,adobe air在一些web 2.0的网站上有应用,包括salesforce, ebay等等。有些象你桌面上的yahoo widget,不过他们离线可用。
陌:哦,有些印象,我用过Google工具栏的一些小工具,note之类,还是蛮好用的。
U:我想这就是Palm的big idea,卖了3.25亿美金。
陌:啊?urh....这,Big是挺Big的,但是在Desktop上实现起来都很费力的东西,怎么在手持设备上完成呢?

U:这也许就是Open Source时代的魅力吧。首先,有一个linux内核,这个不麻烦。然后要有一个浏览器,webkit,现成的。然后要有一个本地存储的能力,这回 Palm没有现成的工业组件可用,但是它可以使用一个工业标准,HTML5。你可以看看W3C官方的文档
注意里面的两个细节,一个是第五章,HTML5提供了本地存储能力,另一个是第六章的图形部分,HTML5的图形能力和现有的HTML比有很大的提高,当然,和直接访问硬件API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陌:听上去能做一些事情,虽然并不如老式的方法快捷。但这样的做法虽然对web应用很方便,可是本地应用怎么办呢?
U:这恐怕是Palm最幽默的一个地方了,答案是在本地假设web服务器。
陌:啊???
U:别惊讶,技术上,这是可行的。
陌:你是说本地程序都是通过浏览器完成?
U:也是也不是。说是,是因为整个系统的用户交互其实都是浏览器,说不是,是因为系统并不会给你这样一个感觉打开什么都要先打开浏览器。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解释你可以看看这篇Blog

陌:然后,嗯,本机的资源访问怎么办呢?HTML5里面没有定义的呢,比如键盘的背景灯?
U:本机资源的访问是通过扩展的Javascript API实现的,Web浏览器把这个API传递给一个应用服务器,一个AppServer。
陌:~!@#¥%......&*
U:BoyGeniusReport公布过WebOS SDK的截图,事实就是如此,不必惊讶。pikesoft在Blog上猜测有一个Java appserver跑在Pre上。 对这个看法我持保留意见。在webOS SDK中使用的是Jetty服务器和OSGi的应用服务器模型,都是轻量级的,但是在Pre上是否是通过JVM运行Jetty和OSGi应用服务器框架, 不一定,效率上不一定可行。SDK使用这两个东西是容易理解的,因为Eclipse本身就是Java的,而且是一个OSGi容器,Jetty可以作为组件 运行,这个toolchain的实现很简单。具体在Pre上,OSGi应该是有的,我的论据是Pre支持Sprint的Titan框架,而Titan是 Sprint版本的OSGi应用程序框架。但是Jetty,很可能被一个更高效的web server代替。
陌:呃,能简单解释一下什么是OSGi么?
U:嗯,对smartphone开发者来说,OSGi可能相对陌生。简单的理解可以把它看做是JVM之上的一个OS,因为JVM的设计只考虑了运行时,没 有考虑Java程序的部署、版本、依赖性、重用等诸多问题,那么OSGi作为一个容器就可以处理这些问题,这对于运营商的软件分发维护来说尤其重要,这也 是为什么Sprint会推出自己的OSGi框架的原因。类似的特性在J2EE中有,不过那个太重了,OSGi相对来说轻得多。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 OSGi的信息,我推荐你看看ORGi.org,另外还有一篇Blog比较了OSGi模型和Android的进程隔离模型的区别,在这里
陌:我大致明白这个webOS的结构了,一个linux内核,一个JVM,一个OSGi,一个AppServer,一个webServer,然后通过HTML5和扩展的Javascript进行开发。
U:完全正确。
陌: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既然有JVM,为什么不直接开放给开发者呢?
U:哈,那和传统的系统有什么区别呢?比如ANDROID或者Blackberry?
陌:为了保持系统的纯粹性?本地的程序和Webapp都用一样的技术开发?
U:嗯,这是一个方面,另外还有一个方面是,少提供了一个UI框架,比如S60/QT那种,省很多事儿。一套好用的UI系统是很麻烦的。
陌:还有别的好处么?
U:还有一个很有野心的好处,也是web UI和传统UI相比的独特之处,就是它对平面分辨率的适应性很好。HTML/CSS的LAYOUT有先天优势的,实现同样的效果,JAVA和.NET都要费不少劲,而且效率很差。
陌:你是说可以容易的支持多种分辨率?
U:理论上如此,肯定比传统UI省很多力气。而且别忘了,万一某天Foleo II又出现了呢?这个特点能派上大用场。

陌: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这个OS被叫做webOS了。
U:嗯哼,以及为什么Rubinstein称之为next big thing了。不谈用户体验,仅仅从系统结构上看,这 个系统的结构对其webOS的名字来说是当之无愧的,抹平了本地应用和webapp的界限,具有离线 能力,而不是象现有的所有其他系统一样,从开发技术到UI系统都是大杂烩,对运营商来说,技术支持、软硬件维护都是很头疼的事。在这个意义上说,Palm 回到了它很多年前的口号上,simply amazing。
陌:嗯,那为什么SDK被成为Mojo SDK呢?
U:哈哈,我只有猜想,没有正确答案。
陌:说说看。
U:Mojo就是Bug啊~ 就像那个System Software负责人名字叫Way Ting,让你Waiting啊~
陌:~!@#¥%......&
U:呵呵,开玩笑。Mojo, 我想Palm的意思是指它是一个crawler,在网络上爬来爬去--暗指它的Javascript应用也是在网上爬来爬去 的,比如你的地址本程序也许可以爬到Facebook上去取一些内容下来(Centro可是把Facebook应用作为卖点哦~)。也许叫spider更 确切一些,不过这个词儿没灵性啊~
陌:嗯,听上去,一场大戏正要上演呢~
U:哈,所以第一款机器叫做Pre哦,Prelude,序曲呀。

陌:现在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它的性能了。
U:我也担心这个。不过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虽然系统不如老的PalmOS快,但是还在能接受的范围。Pre用的CPU,号称是和Intel ATOM的计算能力差不多的(clock per clock)。

陌: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这个webOS的鬼主意,是谁最先想到的呢?Jeff Hawkins?
U:肯定不是,不然他肯定出现在Pre的发布会上,然后激动的说:this is the best idea I've ever had in the whole life.
陌:那么是Ed Colligan?
U:也肯定不是,Ed不是技术人员。
陌:那这个幕后英雄是谁呢?
U:我不知道。但是同样我可以给你一点线索。虽然这个想法听起来很前卫,但毕竟在Desktop上有类似的东西(Google Gear或者Adobe Air)。甚至在手持设备系统上,我也看到过类似的雏形想法。如果你去看一下Access发布的第一个ALP版本的系统框架,就可以看到其中有把 WebUI作为应用程序UI的做法。也许当年在PalmSource工作过的工程师们有人回到了Palm,并且把这个想法向前推进了一步。

达沃斯专访】盖茨:壹基金让我印象深刻



  2009-02-01  来源:《中国企业家》记者 王春梅

   乐趣、良好的感受、投资回报盖茨夫妇从事慈善事业的三大原因

   瑞士当地时间1月30日上午10点,达沃斯新闻发布室因比尔・盖茨夫妇的出现而被拥挤得水泄不通。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盖茨和梅林达。盖茨坐得很随意,而 梅林达则很正式且端庄。梅林达先发言,她的语速较快,气质优雅,穿插着举起盖茨基金组织活动的一些图片。当盖茨随后发言时,她一度左转头,目不转睛地看着 盖茨,时而对他的话点头赞同。

   在短短15分钟的演讲中,他们二人以比尔和梅林达・盖茨基金会联合主席的身份呼吁世界各国领导人、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即使是在经济如此困难的时期,也要坚守他们对外国援助方和投资者的承诺。比尔和梅林达还宣布了一项3400万美元的捐助,用于帮助控制全球被忽视的热带病,并帮助大力减轻最普遍被世界所忽视的疾病的治疗负担,预计到2020年,这些疾病将感染到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口。

   随后是15分钟的答记者问时间。在回答一个提问时,梅林达说,慈善绝不是为了炫耀,"乐趣、良好的感受、投资回报(fun, good feeling, return to your invest)是我们从事这份事业的三个原因。"她说,"有时候,看到钱能够以另一种不同的方式被使用,真的感到很兴奋。你的财富可以拯救成百万人的生 命。"

   利用记者会的最后一个提问机会,《中国企业家》记者问盖茨:你对中国慈善事业有何建议。比尔沉思片刻回答说:

  "我想这对中国的富人群体是一件好事,他们已经在商业上 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不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有很多成功的富裕的人们愿意花费金钱和时间投身于慈善。我也确实花了些时间到中国,去考察当地的慈善活动,去 看我们在当地的运作。对于我们在中国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我感到很享受其中。我们也与中国的各方人士坐下来就慈善问题进行沟通。 "

   盖茨说,"我听到了大家在谈论李连杰的壹基金,他开创一种方法来反复地筹款、强化孩子们的责任感。他如此的创意和充沛的精力投入,让我印象深刻。我想对于中国的CEO们,他们有很大的可能来推进慈善事业。说到优先顺序,很明显,如何去应对穷人的需要,特别是在危机之下、比如在现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记住这一点,因为危机造成的损失很大,而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