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二, 十二月 04, 2007

国务院领导层明年三月将换届调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昨日召开,这次会议不仅可作为观测中国未来经济走向的"风向标",同时也是未来国务院高层财经班底的一次"热身"亮相。&<60;

  连任新一届中共政治局常委的温家宝明年续任总理料成定局,温总第二任期内,财经工作班底如何搭建为海内外所瞩目。就目前趋势看来,预计新晋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明年全国"两会"后将以常务副总理身份担任中国经济"大管家"。李克强先后在河南、辽宁主政一方,积累了处理农业大省和工业大省经济事务的丰富经验,他早年更曾以《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一文荣获内地经济学最高殊荣──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而已分别卸任北京市长、广东省委书记的政治局委员王岐山、张德江预计亦将入阁,接替明年卸任的副总理吴仪、曾培炎。王、李二人此番出席会议,颇有"热身"的意味。王岐山金融、经济工作经验丰富,历任国研中心、体改办、建行、央行等部门,处置广东国投破产案更是问政亮点。预料未来将侧重于宏观经济、金融领域的事务。张德江则久在地方大省工作,经济实战经验丰富,预料将在工业经济、能源、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展现所长。&<60;

  新晋政治局委员中唯一的女性──刘延东也在此次会议上亮相。她虽不曾处理一线经济事务,但担钢全国工商联、民营经济、光彩事业等领域多年,在非公经济圈中有广泛口碑,日后料将继续发挥其在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的优长。&<60;

  温总内阁第二任期中另一财经"要角",当为现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预料明年两会后,马凯将以国务院秘书长兼国务委员的身份,成为主理经济事务的重要推手。而接掌商务部的陈德铭,预计也将成为温总第二任财经班底中的主要角色,领导能源和涉外贸易。&<60;

  盘点财经、金融领域,构成中国经济、金融架构的其他重要部门中,只有"一行三会"(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首脑人物尚未明朗。总体来看,温总第二任期间,财经班底均有丰富的从政经历。

医改方案冲刺

(关于医改的争论其实很正常,关键是否能真正听取民意,由百姓来做主)
 
 
 
[ 转载 2007-12-04 11:45:48 ] 标签:无

发改委拟提交国务院的医改方案,已形成较成熟的成稿。新版医改方案形成了多种制度交叉并进的复合结构,包括四大体系、八项机制和两项基本制度

  深秋已至,叶木凋零后是新生机的开始。自去年9月设在国家发改委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成立,迄今已一年有余。伴随着不同意见的反复碰撞,受到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正日益临近面世的时刻。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发改委拟提交国务院的医改方案,已形成较成熟的成稿。
  2007年8月,在九个机构分别拟定的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医改方案总体思路和框架基本形成;之后,各方案制定小组又提交了进一步的建议,据此融合而成一套新的医改方案;10月中旬,协调小组组织各地基层部门,分别在南昌与天津召开了有关的研讨会,并向各地征询意见;发改委、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又陆续组织多次小范围专家论证会,各地也分别组织当地医疗机构展开讨论。
  11月底,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将组织更大范围的论证。进一步完善后将向国务院呈报。

一个大厦,四梁八柱
  在胡锦涛所作中共十七大报告当中已经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也正是此轮医改方案设立的远期目标。
  《财经》记者获悉,从总体框架看,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制度"这一目标,新版医改方案形成了多种制度交叉并进的复合结构。主要包括四大体系、八项机制和两项基本制度。
   所谓四大体系,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按照方案设想,这四大体系要力求在2020年实现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
  同时,方案还提出应完善八项机制,以此保证市场环境中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良性运转,包括医疗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筹资投入、监管机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定价机制和立法保障等。
  与此相对应,方案还提出建立两项基本制度,即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设想。
  在这一框架中,"公益性"始终是一个关键词。方案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应该说,这是一个以市场化为方向、重视区分政府和市场责任的总体构想。
  卫生部长陈竺曾在公开场合指出,未来的医疗卫生体制应当是"一个大厦,四梁八柱"。他表示,如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座大厦,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以及药物供给体系则是这座大厦的大梁。同时,他把八项机制称为大厦的支柱。
  实际上,该方案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的联动,恰恰是2000年上一轮医改中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并举"思路的延续。
  其中,医疗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的改革试点已经先行一步。今年7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我国将在2010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保险意见》还要求,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二至三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同时,要建立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包括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八项机制的建设中,信息化的要求是首次出现在医改方案中。据《财经》记者了解,九套方案之一的北大方案,提出了有关信息化以及与之相关的医院管理、监管机制等思路。
  北大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北京大学教授李玲称,公立医院也应保持公益性。推进医疗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共享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施对医院运营状况、医生医疗行为、财务流程、患者信息及群体疾病特征的实时监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的机制设计,公立医院完全可以在公益性原则下高效运行。政府的责任不仅仅是投资,而且包括帮助公立医院重新构建公益性的管理机制。
  
九套方案竞逐
  医改框架的确定自始便颇多波折。是否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否要保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此轮医改必须要做出选择。
  在方案的设计酝酿过程中,始终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认为医改应坚持市场化方向的观点,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直到2005年突然变奏。
  2005年5月24日,卫生部下属的《医院报》头版头条刊出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一次最新讲话,标题是"市场化非医改方向"。这篇文章引起高度关注。文章指出,全国各地"看病贵""看病难"泛滥的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应依靠政府力量,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此后的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葛延风主持的研究报告称,"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 报告指出当前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因此得出结论,即医疗卫生体制出现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是完全错误的,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
  这一结论,在人们的经验判断中得到了广泛的共鸣。之后不久,卫生部拟就了一份新的医改报告上报国务院,指出,公立医院缺乏"公益性"是以往医改不成功的主要弊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坚持完全的"公立",今后由政府主导,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另一些针锋相对的声音则指出,我国医改启动以来,政府对于医疗的投入并没有多大改善;相应地,所谓"市场化"改革,只是让医院自负盈亏,成为一个逐利的经济单位。真正反映"市场化"特征、由市场来主导医疗资源分配的情况,从来就没有实现过。
  原因在于,其一,私人开办医院、进入医疗市场的门槛仍然很高,官办医院没有竞争压力,造成社会医疗服务总供应不足;其二,医疗价格仍然由政府制定,而不是依靠市场形成。而开放市场和市场定价,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关键要素。因此,把过去20余年医改"不成功"归咎于"市场化",显然是一种误读。甚至严格地说,如果从市场准入和价格形成这两点来判断,中国医疗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其实还没有开始。
  依此观点,中国医疗体制的一个重要缺陷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核心矛盾是现有医疗资源供给短缺。解决这一困境的办法,应该是开放准入,让更多的资本形式进入医疗领域,同时加强监管,以缓解医疗服务供应不足的矛盾。
  在此背景下,2006年9月,由发改委、卫生部牵头,组成了十余个部委协同的医改协调小组,全面启动新医改方案的拟定。
  今年春节前后,协调小组委托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称国研中心)、世界卫生组织、麦肯锡、世界银行六家中外机构,进行独立平行的医改方案设计;4月、5月又增加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两套方案――八套方案于5月底进行了第一次颇为热闹的"集体讨论"。
  今年6月,在八套方案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清华大学与哈佛大学合作制订的第九套方案。
  九套方案各执己见,加之有关的十余个政府部门均持有不同立场,由此有关各方对医改涉及的几大关键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争议焦点
  有专家分析,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人均收入水平仍处于中低水平,且地区发展具有极大差距,这一实际情况决定了健康保障水平不可能太高,因此基本保障是这套方案的立足点。而如何在这一目标的基础上,提高医疗卫生体制的效率,确保财务可持续性,并有利于中国经济和卫生事业长期发展,则必须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各种方案的争议,集中在两大关键点。
  一大争议是:从保障模式看,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基本医疗保障究竟应当优先保小病还是保大病?
  北大、国研中心和卫生部等机构均支持"保小病";清华、北师大、财政部、劳动部等则纷纷主张"保大病"。
  国研中心的建议称,"保大病"看似合理,事实上根本行不通,其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另外,医疗卫生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很多疾病特别是部分大病的发生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对很多大病的治疗和控制,成本很高而效益很低,将保障目标定位为大病,不符合效益原则。
  清华大学的方案则指出,医疗保障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人们因疾病而面临的风险,特别是解决有病看不起或因病致贫等问题。大病给人们带来的风险最大,所带来的"有病看不起"或因病致贫等问题最严重。因此,必须对大病医疗提供保障。而小病医疗费用较低,财务风险不大,大部分人都能支付得起。在优先保大病的同时,辅之参保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则将大大减少小病不治拖成大病的问题。
  此外,保大病管理难度较小。由于大病发生频率较低,发生时认定与监控相对容易,道德风险较小,较有利于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控制成本的手段,费用比较容易控制。尽管每次大病发生时保障机构的花费较大,但总体财务风险较小。而小病则相反,在我国目前保障机构管理能力还较弱的情况下,保障小病的风险很大。
  另一个争议是:对于与保障模式对应的筹资手段,即政府投入究竟是直接资助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机构(补供方),还是补贴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补需方)?
  北京大学、国研中心等被认为是"补供方"的典型代表,清华大学、北师大等机构则是旗帜鲜明"补需方"支持者。
  某种程度上,保小病意味着由卫生机构提供免费医疗。北京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给出的医改方案提出,国家应直接向医疗卫生机构拨出更多资金,从而为国有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提供支持。国家的投资将用于建设新医院、更新设备,并为维持这些机构的运转提供资金。由于政府补贴相对有限,因此需要界定一个属于政府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在此范畴内,人们可接受免费医疗,或只是交纳象征性的费用。
  北师大方案则认为,公费基本医疗保健制度将会成为财政的无底洞,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同大病住院服务整合到同一个医疗付费体系中。人为地将大病小病一分为二,设立两套服务的付费者和机构的举动,是叠床架屋的无用功。
  清华方案也认为,补医院必然带来医疗事业单位规模的扩大,给本已进展缓慢的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增加难度。为保证资金的利用效率,把财政资金投给需方才是合理之道。
  世界卫生组织机构也倾向于"补需方"。世界卫生组织机构建议,为了弱化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过度医疗和诱导医疗的痼疾,中国政府应该改变目前的医疗付费方式,逐步从目前的现金支付、病人付费过渡到预付和集资形式,如总量控制、人头预算和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法,取消按服务项目收费的传统形式。据此,医疗服务将不再是"免费午餐",而需要由市场定价,以此引导医疗机构为赢得"客户"而进行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价格。
  此外,对于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部门,究竟以公立医院还是非公立医院为主,争议始终非常激烈。在最新的医改方案中,最终形成了以公立医院为主、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多层级多类型的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共识。但对于具体操作细节,各机构仍持不同看法。
  卫生部倾向于由政府强势控制一定规模的公立医院。首先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保留的公立医院,由政府确定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北大方案则认为,可首先将医院分级,由政府投资承担基层一级和二级医院的主要职能,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等。三级医院则应允许利用优势资源服务高端人群进行创收,由此补贴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而民营医院也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待遇,成为非营利机构。
  清华方案则更鼓励医院之间的竞争。据此,政府应当放宽准入,让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平等共存,而社会保险机构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所有制的服务提供者,以此逐步改革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
  在各种争议中,也有观点认为,规范医生待遇应该是医改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医生待遇偏低是不争的事实,远低于其人力资本投资和所创造出的价值。在新的医疗体制中,应该让医生的待遇能通过某种机制,随着他的医术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得到解决,而不能也不必通过"宰"病人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政府主导"辨析  
  不同的思路头绪繁杂,表面上,分歧在于筹资模式和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而背后则隐含着不同部门的权力之争和利益之争。
  从不同部门的表态看,"补供方"思路深得卫生部门的青睐;"补需方"是政府出钱购买医疗服务,因强调社保机构的作用,深受社保部门的拥护。
  据《财经》记者了解,最终的方案采纳了对供方、需方同时补贴的折衷办法。与方案主张的"四大体系"相对应,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进行补贴的同时,政府将以最终确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为内容,为"供方"即医疗机构埋单。
  《财经》记者得知,有关"基本医疗服务包"的项目,目前正在由卫生部专门的课题组调研制订。
  如此调和,一方面反映了决策层对卫生部门倡导的向预防为主模式转换的认同,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各方面对医改中 "政府责任"问题形成了一定共识。
  例如,在公共卫生体系的政府职能上,各个机构和政府部门并不存在异议。卫生部的医改报告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概括为四个方面:预防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改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群众的卫生观念和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农村医疗"也成为大多数医改方案建议的重要内容。在专家们看来,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发展高度不平衡,农村医疗是卫生工作最薄弱的环节。
  对此,各方案普遍提出政府要增加投入,继续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可以看到,对农村地区更多的投入和关注,并不意味着在质的意义上填平城乡在医疗保障上的差距。只要农村合作医疗仍在"合作"上做文章,其与城里人普遍理解的"医保"就有质的不同。
  更重要的是,仅仅认识到医疗体制中的"政府主导"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在全世界范围内,医疗卫生事业都是靠政府主导,同时让市场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还是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即要明确哪些事该政府做,哪些事该交给市场?政府管多少?应该怎么管?
  识者指出,如果在"政府主导"的名义下,让政府大包大揽,比如排斥社会资源进入,让政府主导筹资、主办医疗机构、统管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则无异于倒退回过去的计划体制。这是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警惕和避免的。■

经适房重新定位将改变房价走势

 
http://shihb.blog.sohu.com/72432982.html

经适房重新定位将改变房价走势
――经适房面向中产阶级政府完全做得到(和讯特约)
          时寒冰
   
    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访问时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这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所面向人群的定位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由于国务院希望经适房与"双限商品房"(又称"双限房")实现"无缝对接",几易其稿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
    目前,在廉租房所针对人群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即主要面对低收入者。但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却存在巨大争议。一些地方力主使经济适用房也面对低收入者,并试图用所谓的"双限房"来替代经济适用房。这实际上是一些地方为了推卸自身责任耍的一个伎俩。因为假如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都面向低收入者,等于两者的功能发生了重叠,这实际上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可以少建甚至不建!由此,就在"双限房"与廉租房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真空地带,这个人数众多的"夹心层"仍将被推向市场,遭受房市中既得利益集团的掠夺。问题是,这部分人数众多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倘若不解决,无论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还是从社会稳定角度来看,都是非常危险的。
    一.绞杀经济适用房是个阴谋
    许多房市中的既得利益者及其代言人猛烈抨击经济适用房,一再要求取消它,为什么?因为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具有替代作用。尽管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但它毕竟是有产权的房屋,它能对商品房产生替代性,也因此能对商品房的价格走势构成直接影响。研究表明,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经济适用房的功能既是廉租房不能替代的,也是"双限房"所不能替代的。也正因为这一点,经济适用房一直遭到地产界的抨击。他们试图把经济适用房绞杀掉,彻底消灭这个威胁,以更容易推高房价,维持自己的暴利。
    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抨击经济适用房的理由竟然都是经济适用房大部分落入了富人手中。且不说这种贼喊捉贼的伎俩是多么荒唐可笑,但就问题本身而言,这些问题属于政府分配不公的问题还是经济适用房本身的缺陷?是可以通过制度修正的问题还是根本就无法解决的问题?
    房市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一直在拼命缩小经济适用房的针对对象。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将经济适用房所对应人群调整为"低收入者",而将"双限商品房"确立为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问题路径。这种做法何等阴险!它其实在变相推卸政府责任,此精神甫一出台,一些地方政府心领神会,旋即对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进行调整。在北京,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低于45300元,方能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标准,相对于此前6万元的标准,新标准将门槛大大提高,大量原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被排除在外。
    同时,以"双限房"替代经济适用房也是既得利益者玩的一个阴谋。今年4月24日,我在供职的《上海证券报》发表了题为《限价房四大硬伤为房产调控雪上加霜》的文章,指出:
    "限价房"的供应看似在构建所谓的"以商品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四个层面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实际上使处于高价位的商品房的地位得到了强化,而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地位受到削弱,这其实是在变相抹杀住房中所包含的公益性特点,弱化乃至规避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简单的一个道理是,经济适用房用地是由政府划拨的,政府不能从出地出让中牟利,相关税费收入亦大幅减少,开发商的利润也被限定在3%,而"限价房"却能让政府和开发商继续牟利,并且是披着所谓社会保障的外衣牟利――"限价房"的社会保障体现在何处?如果有关部门真的为房价调控着想,真的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着想,就应该在落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方面下功夫,而不是弄出华而不实的"限价房"这种怪胎,为正受到重重阻力和羁绊的房市调控政策雪上加霜。
    二.经适房原本就面向中产阶级
    当温家宝总理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观点时,地产界受到巨大震动。实际上,温总理的观点乃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定位的理性回归。
    经济适用房原本就是面对中产阶级的,只是后来被有关部门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给篡改了。1998年,我国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23号文制定的住房供应体系,城市80%以上的家庭是由政府向他们供应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只占大约10%。也因此,当时的房价波动很小。
  23号文的总体思想与西方国家一样,强调了住房的公共产品特性,也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如果依照这一思路走下去,我国房价绝不会到如今近乎失控的地步。但是,2003年8月12日,由建设部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悄悄换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同时,把房地产业定性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此,住房供应基本落入了开发商手中。房地产商们闻听18号文内容后欣喜若狂、弹冠相庆。地产大鳄潘石屹闻听激动地说:"都是利好消息,只要读懂了这个通知,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很高兴的。"
    正是从18号文起,住房的公共产品特性被削弱,房价开始飞速上涨,开发商凭借对房地产市场商品房开发和建房土地使用权的双重垄断,迅速成为一个暴富的群体。地产商的兴高采烈与此后民众巨大的住房压力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什么把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改变,就能够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就能使那么多的人被掠夺感?关键在于,18号文改变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和需求结构。在23号文中,需要商品房的人群只占10%,而在18号文篡改经济适用房的定位之后,将有高达90%的人群需要通过商品房来解决居住问题!把如此庞大的人群推向市场、推向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控制的市场,房价焉能不涨?!
    不难看出,在我国有关房市的决策过程中,一些既得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途径影响乃至操纵腐败的官员以及有关部门,左右了相关政策。
    所幸的是,中央领导人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中,识破了既得利益集团的阴谋,决策层本着国家长治久安考虑,从民众的福祉角度出发,为建设和谐社会,重新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定位,使住房这一民生问题摆脱掉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魔爪。如果社会保障性住房让绝大部分民众受益,则人民幸甚、国家幸甚!
    三.政府完全可以做得到
    既得利益集团的写手及其御用文人、二奶专家、不良学者等,强烈反对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产阶层,他们的理由是,国家财力有限,如果针对的范围太大,只能是画饼充饥,政府根本做不到。
    我要指出的是,这是赤裸裸的谎言,经济适用房面向人群众多的中产阶级,政府不仅完全能够做得到,而且,能够做得非常好。
    在我国目前的商品房成本构成中,建筑成本其实很小,绝大部分成本由三块组成:一是土地出让金。二是名目繁多的税费。三是由权钱交易导致的腐败成本。而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也就是说,只要政府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免征相关税费、做好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只需要承担房屋的建筑成本即可。
    而建筑成本其实是非常低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博士生导师王长德指出:"一般地区,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建筑造价不会超过1000元人民币。"笔者咨询了相关地产界人士(包括房地产商),他们对这一数据并无太大异议。一位房地产商曾告诉我,由于全国的建筑材料价格相差不大,房屋的建筑成本各地相差也不会太大,每平方米1300元建筑成本的商品房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房屋了。而这样的房屋开发商要卖到一平方米八、九千甚至几万元。
    即使以1300元的标准计算,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也还不到8万元,一般的中产阶层是完全可以承担得起的,根本不需要政府承担什么额外的财力!政府只要不从经济适用房中获利即可轻松做到!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产阶级有何不妥?
    因此,所谓经济适用房针对人群面过大政府做不到的说法,根本就是一个谎言,其意在欺骗决策层,使决策层相信这些骗子的谎言,缩小经济适用房针对的人群,留下来的"夹心层"人群自然继续沦为开发商等强势集团掠夺的对象。
    必须认识到,住房问题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敢从民众的居住问题中赚取巨额利润,已经出台住房法的国家,几乎都强调政府对住房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把住房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导致民众遭受掠夺本身就是政府的失职。持续下去,很容易给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
    由于能够轻易从房地产领域获取暴利,一些地方政府不务正业,把房地产业视为摇钱树,而对民众的住房压力和由此承受的痛苦漠然置之,这成为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信誉度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许多产业都在围绕着房地产业展开,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后果。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很大程度上以房地产投资为龙头的。这成为导致我国经济过热的根源之一,而房价快速上涨则成为引发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让房地产业实现理性回归:从盈利性向公益性回归、从掠夺性向民生回归、从伤民到益民回归。一旦做到这一点,民众将能摆脱掉一个沉重的枷锁,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内需不畅问题将迎刃而解,民众将能以更大的热忱投入自身工作,他们的奉献精神和爱心将重新被激发出来,自然,他们也将更爱这个国家。这对政府而言,是何等功德无量的选择啊!
                完稿于2007年12月4日凌晨两点
链接:时寒冰:中国房市黑皮书
链接:经适房:政府不应变相推卸责任
链接:中国商品房已没有任何投资价值
自我推荐:《首任狗村长》等小村系列
链接:股市已经到了临界点

上海医保帐户5年缺口20亿 制度设计疑有漏洞

(看来上海的人大代表还是有点水平的,希望继续努力,对于政府对于医保基金竟然是分文不出,实在是没有想到!)

2007-12-04 11:00:28 来源: 南方网(广州) 网友评论 26 进入上海论坛

南方网12月4日报道  11月28日,在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上海市政府提交的《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意外搁浅。

"当天上午的讨论异常热烈,谈到了很多社会保障、公共财政方面的深层次问题。"11月30日,一名与会委员告诉记者。按照原计划,修改方案上午经讨论后将在下午直接进入表决程序。

"谁也没想到,一个原以为争议不大的局部修改方案,最终演变成一场针对医保改革和公共财政乃至于何为公共政府的大讨论。"上海市人大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最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与会委员以57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修改方案交市法制办进一步修改,暂不交付表决。

此次市政府提交的修改方案,旨在解决医保帐户长期收不抵支的问题,内容包括降低三项起付标准,提高新人的统筹支付比例,降低单位交纳进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表面上看,这几项修改对低收入群体是有利的。"

但当天委员们质疑的焦点是:医保帐户为何收不抵支?

因为他们发现,5年来,上海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帐户少了20亿元。

"收不抵支,关键原因在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出资不到位。"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俞德雄在会上直言。

"医改好比做一张饼,现在不是讨论这饼是三七开切分还是四六开切分的问题,而是讨论怎样增加做饼原料的供应,由谁供应。"一位分析人士向记者打了个比喻。

5年20亿窟窿

据与会者介绍,11月28日那天,关于医保修改方案的讨论开始后,会上披露的一些资料数据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

这些数据显示,2001年上海市启动医保改革、启用医保帐户的当年,全市医保帐户总收入有70余亿元。2002年,医保帐户收入增加到90亿元。以后的5年间,医保收入也是逐年递增。

但与此同时,医保帐户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导致医保统筹帐户年年收不抵支,5年下来,缺口已达20亿元之巨。

解决收不抵支问题,是此次医保方案修改的根本原因。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收不抵支的局面?

分析人士认为,2001年的医保制度早在设计之初,就存在明显的漏洞。

2001年,上海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出资方式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这就意味着,医保是单位和个人的事,财政不承担责任。"当年参与上海医改方案制订的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认为。

2001年方案对公共财政仅有的表述是:"作为配套措施,规定市财政对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是个人帐户用完后的职工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是一种补充保障措施,不在基本的医保范围)

而且,地方财政每年给多少,怎么给,也都没有定数。

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收不抵支的窟窿越来越大。"现在的做法是,每年年底统筹帐户没钱了,就由财政借点钱过来把窟窿补起来,到了第二年年初,新交纳的钱来了,再把欠财政的钱还上,年年往复如此。"一位了解上海医保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

在28日的会议上,这一状况引起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不满。

"医疗是公益性事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国明在28日上午讨论议案时说:"公共财政应当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入。凡是应当政府承担的支出,都要列入年度预算。"

"拆东补西"方案

此次市政府提交的议案,本是针对2001方案的一个局部修改方案,主要涉及三方面修改内容:

第一,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与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脱钩。

2001方案规定:三项标准每年按照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调整。执行这个规定,就意味着:门诊和住院的医保起付"门槛"会逐年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会逐年加重。

事实上,上海一个在职职工门诊和住院医保起付门槛已经从2001年的1400元增加到2007年的2957元,6年提高了1倍多,低收入群体尤其难以承受。

同时,现行的"三项标准"调整办法"按基数"逐年依照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会拉大不同人群医保起付"门槛"的差距。

2001年,"退休老人"的门诊医保起付"门槛"是280元,在职职工是1400元,两者相差1120元。如果按照现行办法每年调整,2007年两者的差距将达到2366元。这就意味着在职职工从医保中获益比例减少。

第二、"新人用完个人账户资金后,其余全部由个人自负改为个人和统筹帐户按比例承担。("新人",即2001年1月医改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2001方案将参保人员根据参加工作的时间分为新人、中人、老人,分别享受不同的交纳比例和保障待遇)

第三、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和上年平均工资脱钩。按照2001方案,单位缴费计算入个人帐户标准,每年依据上年平均工资标准修改,5年下来,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已经从30%提高到39%(2006年计划标准)。修改说明认为:"这就相对削弱了统筹帐户的资金量,从而导致统筹帐户的保障能力降低。"

事实上,2001方案本身是一个"空转"方案,政府财政不出钱,退休人员不出钱,真正出钱的是在职的中年人和青年人,他们所支付的医保基金中,一部分进入个人帐户,保障个人的医疗费用,剩下的大部分进入统筹帐户,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只有个人帐户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医保钱,统筹帐户的钱,是全社会放在一起"混用"的。

"2001方案本身就是一个有失公平的方案,是让中青年人补贴老年人。"汪亮表示,这个方案在起步阶段能缓解财政的压力,但一旦常态化,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上海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在职职工人群已经背不动越来越庞大的退休职工队伍。

汪亮认为,问题的根子在于财政缺位,本来统筹帐户应该是政府财政承担大部分的。如果再不改革财政缴纳方式,会影响在职职工交纳的积极性,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发展压力。

而这次市政府提交的修改方案并没有解决财政出资的问题。财政并不增加投入,改来改去还是单位和个人付钱,只不过把单位缴纳的部分更多地从个人帐户挪到统筹帐户,以拆墙东补西墙来解决统筹帐户收不抵支的问题,拿"新人"的钱来补贴低收入群体。表面上有利于"穷人",实际上是政府推却了自己的责任。

"钢铁审议"

"按照以往的议事惯例,人大议案一般要讨论三次,也有讨论两次的,少数争议不大的议案,讨论一次就表决。"上述上海市人大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次发生这样的事确实有些出人意料。

"人大对同级政府议案说'不',这是人大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一位政治学学者评论说。"医保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人大对医保修改方案严格审查监督,体现了人大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在28日上午的人大会议中,委员们提出:医改方案的修改,是否经过了科学的调研、论证和决策程序?眼下,医保帐户的盈亏"拐点"已经出现,按照新的方案,是否可持续,新的拐点又将在什么时候出现?

"要把帐算细,一个百分点就是数以亿计的保命钱,现在修改方案提出脱钩,脱钩之后按什么比例调整,却没有说法,只说是适时调整,这怎么行?"一位与会委员说。

委员们发言认为,医保制度要遵循三个原则:个人自负部分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减少;大病保障力度要加大;对困难群体保障力度要更大。这些"细账",市医保局应当精确计算。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来自社会各界,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专业人士以及政府官员。"谢天放委员在会上说,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是体察医保制度的"民意感受",及时反馈民意。本报记者陈欢(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