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六, 一月 05, 2008

美剧、日剧、韩剧都被封杀?法律专家称视频网站新规有越位立法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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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9日,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其核心内容为对网络视频发布采取准入制,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广电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而对于许可证的获得有若干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这一规定引发各界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人们不知道对于这项1月31日起执行的规定将如何对待中国上百家非国有的视频网站,是不发许可证,还是"收归国有"。

  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越位嫌疑。
  
  一票否决视频网站

  《规定》甫一上网,便引来多方质疑。针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格的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简直是灾难之规"。某网站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据了解,目前,除了以腾讯、新浪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外,主要是以土豆、优酷等为代表的草根创业者。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就曾针对网络视听节目颁布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当时除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外,并没有做出国有还是民营方面的资质规定。

  近年视频网站是互联网投资热点,众多民营网站以风险投资的模式出现,此次"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对其致命的一击,甚至被部分视频网站看成是"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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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共又一次严重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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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9日,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其核心内容为对网络视频发布采取准入制,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广电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而对于许可证的获得有若干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这一规定引发各界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人们不知道对于这项1月31日起执行的规定将如何对待中国上百家非国有的视频网站,是不发许可证,还是"收归国有"。

  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越位嫌疑。
  
  一票否决视频网站

  《规定》甫一上网,便引来多方质疑。针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格的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简直是灾难之规"。某网站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据了解,目前,除了以腾讯、新浪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外,主要是以土豆、优酷等为代表的草根创业者。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就曾针对网络视听节目颁布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当时除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外,并没有做出国有还是民营方面的资质规定。

  近年视频网站是互联网投资热点,众多民营网站以风险投资的模式出现,此次"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对其致命的一击,甚至被部分视频网站看成是"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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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9日,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发布了一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其核心内容为对网络视频发布采取准入制,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获得广电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而对于许可证的获得有若干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这一规定引发各界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人们不知道对于这项1月31日起执行的规定将如何对待中国上百家非国有的视频网站,是不发许可证,还是"收归国有"。

  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越位嫌疑。
  
  一票否决视频网站

  《规定》甫一上网,便引来多方质疑。针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格的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简直是灾难之规"。某网站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据了解,目前,除了以腾讯、新浪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外,主要是以土豆、优酷等为代表的草根创业者。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就曾针对网络视听节目颁布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当时除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外,并没有做出国有还是民营方面的资质规定。

  近年视频网站是互联网投资热点,众多民营网站以风险投资的模式出现,此次"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对其致命的一击,甚至被部分视频网站看成是"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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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规定引发各界热烈讨论和强烈质疑,人们不知道对于这项1月31日起执行的规定将如何对待中国上百家非国有的视频网站,是不发许可证,还是"收归国有"。

  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的出台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越位嫌疑。
  
  一票否决视频网站

  《规定》甫一上网,便引来多方质疑。针对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格的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规定,业内人士表示,"简直是灾难之规"。某网站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严格说,国内绝大部分在线视频企业包括市场上风头最劲的公司都不具备经营资格。"

  据了解,目前,除了以腾讯、新浪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外,主要是以土豆、优酷等为代表的草根创业者。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就曾针对网络视听节目颁布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当时除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外,并没有做出国有还是民营方面的资质规定。

  近年视频网站是互联网投资热点,众多民营网站以风险投资的模式出现,此次"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对其致命的一击,甚至被部分视频网站看成是"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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