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一, 五月 04, 2009

惊心动魄!检查官张晓丽被迫害案


张晓丽自述

    张晓丽,女,满族,1961年出生,1979年参加检察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承德市检察院侦查处长、反贪局长,廊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 记、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河北省检察机关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全国检察机关专家型人才。荣立一等功三次、二等功四次、三等功三次,荣获全国“三八”红旗 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官等荣誉称号。2005年5月1日,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就在我满怀壮志,准备以新的业绩回报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厚爱时,一场毁灭性的灾难降临了。

    200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局长张建南、案审室主任赵建平、杨复晗没有任何手续,用警车将我从廊坊强行押到北京非法拘禁250天。理由是:5月20日,最高检察院领导接到电话,举报高检院干部部部长(副厅级)张建军包养“二奶”。高检院监察局因此成立了以案发日为代号的520专案组,追查电话举报人。因怀疑高检院另一名副厅级干部张玉林涉嫌举报,而张玉林恰巧于案发日给我打过电话(尽管我已4年时间未见过张玉林)。520专案组遂主观臆断我伙同并涉列其中。

      在没有基本证据的情况下,不顾我不是被监察对象,不具备“两指”要求的主体资格,以“两指”的名义将我非法关押,时间长达八个多月,严重违反关于两规两指 时间最长为三个月的规定,以残酷的手段逼迫我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写出检查承认参与了诬告。其间,520专案组违反纪检监察法规关于“严禁使用刑事侦查手段” 的规定,从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四川、云南、吉林等十几个省的检察机关抽调几百名办案人员、法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看押; 动用几个省公安机关、安全机关的警力和专用侦查设备;非法关押廊坊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景龙、司机王刚、管道局法律部主任许佑君等多名证人暴力取证。

    520专案组为了加罪于我,竟然不顾我把别人送来的衣服退回售货单位北京燕莎友谊商城这一铁证,颠倒黑白的把拒贿定成索贿;竟然把高检院要求廊坊市检察院 征订的《人民楷模》等书刊费定为我贪污。520专案组花费巨额办案经费,动用了大量的警力,在长达八个多月的时间里仍搜罗不到我有问题的证据,便以张晓丽 反侦查能力太强、态度极为恶劣拒不承认错误等莫须有罪名给我栽赃认定了四条错误,造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作出了直接开除基层检察官公职的决定,该 一纸决定书竟然出现20多方面的错误、100多个疑问,严重违反了《检察官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不知道高检院监察局为 什么敢如此践踏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006年2月20日对我解除关押时,520专案组威胁我出去后“不许告状”,否则就“再抓起你来”。

      而此时,我爱人刘雄仍因“打匿名电话诬告陷害张建军包养‘二奶’”被无辜通缉在案。2007年2月6日又以“诽谤罪”将刘雄刑事拘留,戴手铐砸脚镣关押在 北京市看守所重刑犯监室(录像资料为证)。所幸的是北京市公安局秉持公正,认真听取了我们的陈述,依法审查了专案组提供的“证据”,于2007年2月8日 将刘雄无罪释放。

       520专案组把我关在铁窗铁门紧锁的房间里250天,从全国十几个省抽调数百名检察干警,每天指派6名法警对我二十四小时分秒不离的看守(值班记录为 证),期间不让我跨出房门一步,不让看书、不让看报、不让看电视,有病不让就医,一切权利被剥夺殆尽。残酷打击和无情迫害,使原本健康的我患上了14种病 症,解除关押的第二天我就住进中日友好医院。

       520专案组践踏法律,违法违规办案株连无辜,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法律何在?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张晓丽在2005年4月30日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接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时(照片资料)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高检院监察局520专案组非法关押250天, 2006年2月20日迫害结束当日的张晓丽(照片资料)

张晓丽

联系电话:13371789048

附:

    最高检首席法医王雪梅在其博客中已经连续就张晓丽案,向最高检有关人员发出强烈质疑

http://blog.sina.com.cn/wangxueme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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