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五, 五月 18, 2007

给国企职工加薪不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http://blog.sina.com.cn/u/49275b42010009xm

给国有企业职工加薪不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李华芳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这是根据我昨天的文章与其提高工资不如放开竞争为东方早报的社论而改写的文章, 发表的时候有改变,请查看东方早报:国资委怎能假设国企职工工资低.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出《关于调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涉及核查国有企业是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研究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原因并加以解决。具体方法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以便"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这一《通知》的隐含假设是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过低,因此无法分享国企成长的成果。但这一假设恐怕难以成立。对于国资委而言,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助于了解国企职工的具体情况,对于进一步的监管而言是很有必要的。但在调查结果未明之前,就已假定部分国企职工工资偏低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未免贸然。
 
 退一步说,即便国有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偏低,那也要看其是选择何种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上月,中央党校一份名为《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考》的报告指出,在国企之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相当突出。国企资产比较集中的27个主要行业,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差距倍数,从2002年的3.5倍扩大到2004年的6.4倍。也就是说当选择以高收入国企为参照时,部分职工的工资可能偏低。不过如果选择市场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参照,国企职工的工资就要明显高出一大截了。当然也许部分国企职工的工资的确是比较低,但要做出这一判断,一来要看最终的调查结果,二来不能忽略国企职工暗地里的收入,或以物品或曰福利等名义的收入,尽管这些不直接进入账面工资,但其隐性的收入却非常高。
 
 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是,民营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企业在面对市场竞争时,必须要面临风险,一旦企业倒闭将再无依靠。对比于国企下岗职工的待遇,那已经是相去甚远了。也就是说即便名义上调查的结果是部分国企职工的工资较低,但相比于市场平均工资依然是高,这也解释了会有为什么如此多的大学毕业生除了选择公务员就是想进国有企业的现象。相比于民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正是因为"政府指导"而获得了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政企没有彻底分开的好处在于面对市场风险最终还有政府兜底,但在获得利益的时候却占尽便宜,在这种"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要远远高于市场平均工资。国资委在假设上出了偏差。
 
 有意思的是,2006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要实行下调,并且特别点名了铁道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也就是说,从认为国企工资高到工资低,从下调国企职工工资的基调到准备提高国企职工工资,时间还不足半年。其中的关键是国有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不公。
 
 显而易见,垄断程度高的行业中国有企业职工其工资必然要高,而竞争相对充分的行业,国企职工的工资就相对要低。而造成这种畸形收入分配格局的根子,恰恰是因为"政企不分",行政还是在为国有企业撑保护伞所致。由于行政之手的干预,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占据了市场份额,却没有吸收相应的劳动力,导致原本因市场竞争可能被吸收的劳动力(包括大学生、农民工和下岗职工)无处可去。而所谓要实行的最低工资制度,只会强行将劳动力价格往下拉,导致原本可能有1000元的岗位现在拿不到1000元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或者在1000元的水平上企业招纳更有能力的劳动力取代现有的劳动力,产生对现有劳动力的"挤出效应",造成下岗等。
 
 而这些问题的根子都在于政企不分,政府干预市场还过于随意,这不仅会扭曲市场信号,而且对于国有企业本身的长期发展而言,恐怕也不是利好消息。中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要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10多年过去了,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第一条"政企分开"依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这恐怕值得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自身认真反思的。 
update:更多讨论请转道
为什么有的国企工资高,有的国企工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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