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三, 十一月 07, 2007

政府不应变相推卸经济适用房责任

操作细则越是细,里面浆糊越是浓,也越是体现政府的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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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时寒冰 by 时寒冰 on 11/7/07

经适房:政府不应变相推卸责任
  ——和讯特约稿件,请勿转载
      时寒冰

    11月6日,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方面,新确定的标准为: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分别确定为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分别确定为低于24万元、27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5类家庭均须满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要求。
    将新标准与旧标准对照,我们惊讶的发现,新标准不仅门槛提高了,条件也更为苛刻。旧标准比较简单——"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这个界定与新标准的"5人户家庭的年收入"相一致,而1人户、2人户、3人户和4人户家庭的年收入,要远远低于6万元才符合标准。
    如果考虑到通胀因素、考虑到北京房价最近几年持续大幅上涨因素,即便仍然执行"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标准,对住房困难户而言也已经是大大抬高了门槛,更何况又通过细分,进一步抬高门槛,把更多的住房困难户排除在外?谁都知道,在我国目前的城市人口结构中,以三口之家居多,6万元的标准被45300元的标准取代,实际上代表着整个 门槛的的提高。并且,还另外附加了一个"家庭总资产净值"的条件,这意味着,更多的住房困难户将因不符合标准,而无缘享受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
    匪夷所思的是,此举依然得到了有关官员的高度评价。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业处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北京市经适房、廉租房新标准是对国务院24号文的具体落实,过去只规定了家庭收入,这次不仅考虑了家庭收入,还考虑到家庭总资产、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因素,标准更加细化,政策的指向更加明确,使得经适房和廉租房的申请门槛更高,申请条件越来越严格,真正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11月7日《京华时报》)
    如果把"经适房和廉租房的申请门槛更高"视为对国务院24号文的具体落实,那么,这将是对国家政策的歪曲和误读。因为,无论是国务院24号文,还是十七大报告,都在强调加快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而不是相反。
    国务院24号文即《国务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第四条明确提出:"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 第十条明确要求:"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而北京房价之高在国内位列三甲,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理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而不是通过抬高门槛使本应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困难人群被剥夺这项福利。
    抬高经济适用房门槛的做法,实际上在变相减少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这与国务院24号文的基本精神相违背。是非不分,为错误行为唱赞歌的官员应该受到谴责。
    应该认识到,过去,我国相当一部分经济适用房落入富人和腐败官员手中,乃是有关部门审核不严,有关腐败官员搞权钱交易的结果,而并非经济适用房门槛不够高的缘故。因为,倘若严厉禁止权力寻租,无论设置什么样的标准,开宝马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都不可能出现。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敢把福利提高到给开宝马车的人提供经济适用的程度!
    因此,通过提高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门槛来避免经济适用房落入高收入人群手中的说法,虽然冠冕堂皇,却经不起任何推敲。这无异于让穷人承担富人和腐败官员因揩经济适用房的油而增加的成本,情何以堪?!
    其实,即便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只要依法严惩那些假借穷人之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挤占弱势者生存空间的人,经济适用房大批落入富人和腐败官员手中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去年11月2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一项围绕北京、太原、西安三地展开的调查显示,高达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而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为20.55%。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至少超过48%的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并不是真正需要它的人,也根本没有资格获得经济适用房。但是,为什么不对这些经济适用房购买者重新进行严格核查,对冒名顶替者予以严惩,并把这些经济适用房收回来重新分配到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手中?
    有关部门一方面默认侵占国家福利、损害弱势民众利益的行为合法化,一方面又想通过抬高门槛的办法减少享受社会保障性住房福利的人数,在这一松一紧之间,透出的是难言的悲凉。问题是,那些被排除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外的困难人群,将来如何解决住房问题呢?中国人一向有安居乐业的传统,安居是乐业的基础和前提,当一个家庭无安身之所,心中唯一的希望又被冷漠浇灭,他们将走向何方?由此为社会稳定埋下的隐患,政府将来打算付出多大的代价去解决?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民生"作为十七大报告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给民众带来的是希望和期盼。各级政府应该以民生为核心,主动承担更多责任,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福利,而不是变相推卸责任。
               写于2007年11月7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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