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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十一月 24, 2007

腐败最怕的“阳光法案”为何难出台

强烈要求领导干部财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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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walkalone2008周维律师的博客 by walkalone2008 on 11/24/07

 

2007年03月10日 00:00:3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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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威   作者文集

 

    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3月7日建议用一套"阳光法案"遏制官员腐败。他建议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参选前或任命前必须通过法定途径在媒体上公示个人财产,在任期内、任满、调任时向社会公示资产变化情况,接受选民和广大群众的质疑和监督。(3月8日《成都商报》)

 

    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王全杰就提出了《建立官员个人资产申报制度》议案,引起了广泛关注。随后,他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公务员法》(草案)的讨论。然而,该建议最终并没有被纳入到《公务员法》。去年11月,立法机关又表态称,"现阶段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累立法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财产申报的立法问题"。看来,官员财产申报公示这个"阳光法案"的出台与实施还将有待时日。

 

    在部分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的案件屡屡发生的现状下,"官员资产申报"可以说最经济、最有效的"终极反腐"的手段。世界很多国家的经验也都证明了,腐败是最怕"阳光"的。这个"阳光法案"为何如此"千呼万唤不出来"呢?据王有杰调查,居然有97%的官员对"官员资产申报"持反对意见,这不是耐人寻味吗?不错,官员拥有财产总量等基本情况,是包含了所谓的个人隐私。但在公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官员的个人信息就自然具有了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意义。所以,在公共利益高于个人隐私的大前提下,为保障公权力的合法使用,官员的某些个人财产信息就不该有任何不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制约的理由。

 

    据悉,中共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即将颁布,将对党员干部财产申报进行明确的规范,相比过去的规定,这次规定申报的财产范围不仅是"收入",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包括股票、期权等。该项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尽快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使官员有关个人事项包括财产的公开法制化。对于这一点,公众和王全杰一样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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