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国家属性
解放军报6月18日发表一文章,论述关于抵制军队国家化的主张。全文逻辑混乱,不知所云,有兴趣可以看看原文 ?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critical/25/20070618/14165080.html ? 稍微反驳一下 ? 党直接领导的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意味着军队是由人民群众通过国家税收创建并保持的。军队的唯一合法收入只有国家直接拨付的财政拨款,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执政党可以把自己的执政地位写入宪法,却无权把国家机器收入自己囊中。军队在执政党荫蔽下,无法实现国家化的结果,是军队的体制却游离于国家体制框架之外,只有权力甚至特权,却不接受司法体系监督,不接受行政体系监督,不接受立法体系监督,更不接受一般人民群众监督。这简直就是对国家法制化,现代化建设和军队正规化建设的莫大讽刺。 ? 原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这就规定了我军必须继续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是人民利益的最高体现,我军践行根本宗旨往往集中反映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上。这同"军队国家化"主张是水火不容的。所谓"军队国家化",就是把军队的国家属性绝对化,其要害一是取消党对军队的领导权;二是抹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必须坚决抵制。 ? 国家是由人民创建的,是人民利益的最高体现。军队效忠于国家,也就是效忠于人民利益。军队不是执政党的私器。只要国家利益代表人民利益这一属性不改变(这是执政党的重要工作),效忠国家的军队也不会背叛人民利益。而军队国家化并没有改变党对军队的领导,只是恢复军队作为国家机器一部分的属性。 ? 纵观世界各国,新兵入伍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面对国旗军旗宣誓,效忠国家。几乎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朝鲜除外,他们是效忠领导人)会宣誓效忠执政党。原因很简单,国家的利益才是永恒的。只有国家才能保护人民安居乐业,免受外来侵略。 ? 军报的文章,无非是为了继续维护军队非法的,不受制约的权利进行辩护。然而军队国家化是军队的必然选择,谁都不可能阻止。
0 Comments:
发表评论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