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比人多的时候
在美国,除了纽约这样几个少数的"老城市"之外,人行道上是很难见到行人的,特别在加利福尼亚这样大地方,在洛杉矶,如果人行道上有个人在走路,开车的人都会看看他或者她,这些人不外是几种:或者是正在散步的老人家,或者是自己的车坏了,下来打电话找人来帮忙;还有可能就是刚刚从墨西哥偷越国境过来的,还没找着北的那种,我们这里正常人不走路。
这就是所谓的汽车文化的最终极结果:人人开车,城市不是人走的,是个车走的,最近一段时间,汽油价格天天涨,我记得克林顿的时代,一加仑油才8毛钱美金,现在已经3块钱了,1964年有首美国歌,叫《帕萨迪纳来的小老太太》(The Little Old Lady from Pasadena),里面唱到:"我们不能总把脚踏在油门上啦!"(we can't keep our foot off the accelerator)。现在美国人真是坚决的把脚踏在油门上了。为了油,什么都可以牺牲,打伊拉克,抓巴拿马总统,打科索沃,其实就是为了油。有人问我:美国佬会打朝鲜吗?我说肯定不会,除非在平壤地下挖到巨大油田,就不保险啦!
美国人爱车达到抓狂的地步,这个国家人基本是半人半车的怪物了。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早在1948年就说过:"美国人除了汽车之外什么都不爱"(the American really loves nothing but his automobile),一个2.6亿人口的国家,有2亿部汽车,洛杉矶1100万人,而登记注册的汽车却有1300万辆,车比人还多,有些人每个月供车的分期付款费用超过房屋分期付款的金额,简直有些荒唐。美国人把车当爱人,超过爱人。
美国人和车的关系是从开始批量生产汽车的时候就开始了的,如果这样说,应该是在1890年代,汽车就在这里成了通俗文化的内容,成了价值观的内容,成了美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边疆精神中,也贯穿了汽车在内。
之所以如此爱车,与美国人重视个人自由有密切关系,因为讲究个人自由,因此这个国家从来没有户籍制度,随意迁徙,汽车就成了随意移动的工具。国家精神的核心是个人主义,总是突出强调机械、工业的伟大,以及个人价值观,都导致了汽车的成为生活的主宰。高速、大马力、随意走动和迁�h,都很符合美国人的精神和欲望,汽车成了美国人的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有个美国记者很传神的写了一句话,说汽车是"有史以来为那些非圣贤、非一体化的全体美国佬所创造的最棒的把性、速度、地位结合成三位一体的工具"(the automobile is the "handiest tool ever devised for the pursuit of that unholy, unwholesome, all-American trinity of sex, speed and status.")。
没有车以前的美国什么样呢?当然是满大街的马车啦!1900年,纽约市的马一共拉了250万顿的马粪,6万加仑的马尿在大街上,那年纽约市的清洁工要搬走15000头死在街头的马。所以,当汽车进入美国人的家庭的时候,其中一个说法就是我们不再会面临这样的马粪、马尿、死马遍街的窘况了。
毕竟美国人以前一直离不开马,因此,汽车出现的时候,也是拿马来做广告词的,我在翻阅旧的纽约报纸的时候,看见1901年的汽车广告词,说是你买了车,就等于驾驭了一匹力大无穷的马,你看现在说汽车有功率大小,还是说有多少匹马力呢!
当然,在一个城市只有千把辆汽车的时候的感觉,一个国家只有百把万辆汽车时候的感觉,和一个城市有一千多万部汽车、一个国家有两亿辆汽车的感觉绝对是两回事。1911年,骑马或者拉辆马车在几十万人口的洛杉矶街上走,时速是11英里,现在从纯粹技术指标上来说,我自己在洛杉矶开车一小时可以跑100公里以上,如果没有警察拿雷达测速器盯着,大概还可以快一些,而我的汽车的出厂说明上是说可以跑到一小时260英里,也就是说如果没人管你,可以一小时跑300公里的,好像比1911年快了几十倍了。但是事实上,在每天上班下班的高峰时间,在洛杉矶拥挤不堪的高速公路上,大概时速应该是4英里而已,也就是最多不到6公里,比1911年骑马还要慢。你到北京看看,情况现在也差不多。美国一个孩子16岁拿到驾驶执照,到25岁大学毕业,大约有四年是在车上度过的,就是塞车给塞没了的时间。
交通阻塞、污染严重、油价高涨,公路上拥挤得人人烦躁,遇到有不守规则的人乱切线,气不打一处来,拔枪打倒对方的事情时有所闻,英语中都有个专门名词,叫"road rage",翻译成中文就是"公路愤怒"。情况就这样恶劣,但美国人对车的爱一点也没有降低。虽然美国高速上特别做一条给两个人以上的车专用的线,叫"共用车道"(英语叫car pool lane),却也是空空如也,没有什么人愿意和邻居共用车上班下班的,不习惯了;政府花了巨大的投资,去建造地下铁道、捷运轻轨,就没有人坐,还是愿意自己开车在每小时6公里的长龙中吸那要命的污染空气。别说大学,就到普通中学的停车场看看,全停得满满的,中学生没有辆自己的车,哪里有面子啊?美国人对车的爱,早已经从我们中国人那种初恋阶段进入到了成熟阶段、到了论婚嫁的地步、到了上瘾的地步了。美国人顽固的抵制一切其他交通工具的选择,就是车了。好像选女朋友一样,怎么样也就是这个了,娶定了。
美国人喜欢在车的后保险杠上贴条子,上面有句很俏皮的话,早先还很原始,好像"我爱纽约"、"基督是我主"什么的,后来有点功能性了,记得我早年开车,不知道应该保持一个相当距离,离开前面的车太近了,突然看见他后保险杠上贴了张"我最痛恨跟车尾的人!"吓得我立刻减速转线。这种东西在美国是个大生意,这种不干胶的条子在英语叫"bumper sticker",就是"保险杠粘胶"的意思。美国自由得很,我看见有人在上面贴条"我爱古巴",也没有什么人问他为什么爱,贴条子骂总统的就多了。最近这些年,美国人爱车有增无减,最近看见一条妙的,写的是"You'll Get Me Out of My Car When You Pry My Cold, Dead Foot from the Accelerator.","你只有把我冰冷的腿从油门闸上撬出,才能把我从车里拉出来!",意思是老子死才离开这车,你看都到这个地步了,不是疯疯癫癫的了吗?
汽车在美国是没有可能不热的,其实车已经早不是简单的交通工具了,它是美国人的心理写照,这里有美国人最核心的隐寓:私人自由的诱惑理想,个人力量的无限增长的错觉。你看在美国开最巨型的那些SUV的人,甚至开悍马的人,一多半是个子小小的女性,就知道她们是多么希望自己强大和彪悍了。
因为有了汽车,有了这么多汽车,有了比全国人口都多的汽车,美国就变的面目全非了,城市是为汽车的,不是为人的,公路巨大无比、停车场庞大到令人难以相信的地步,NBA一场比赛就有8万辆车去,你想想8万辆车停在一起是多么大的一个场子,散场之后要有多少路来疏通这么多车?
美国人把汽车当了自己的私人空间,自己的临时的办公室、餐馆、浴室,他们真的把这些东西都搬到车上去了,那些退了休的老人家,开辆巨大的RV(是英语recreation vehicle 的缩写),上面有一房一厅,厕所浴室、电视音响一并俱全,后面还拖辆小车,就上路了,退休日子好过的很,全国走,那里都有RV停车场,晚上到了在那里加油加煤气充电加水,冲洗厕所,全美国走一圈是两、三年,乐着呢!
美国卖的火的书是什么书呢?请名人朗诵的名著录音带,英语叫"audio books",为什么自己不看呢?因为要开车,什么书店都有这类书架,上路前先来买几本精彩的,一路听去。最近调查,最好卖的是亨利.索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林中日月》(Life in the Woods)、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不过美国人并不想再走索罗的林中小路,也再不想跟哈克.贝里芬畅游密西西比河了,他们喜欢还是那条无头无尽的高速公路,他们的情结在公路上,在汽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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