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忏悔
天津电视台的《沟通》栏目讲述了一个抓贼故事,一个大学生在公交车上看到小偷偷了一女孩的钱包。这位大学生思前想后,最终没有声张。事后觉得后悔,觉得面对小偷两失见义勇为的机会很后悔,就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忏悔自己的行为。
这位大学生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挺有正义感的人,又练过两年的空手道,没想到真碰到事情竟然如此懦弱。口中的正义永远停留在口中。(这话说的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常常指责社会的冷漠及社会风气的坠落。但很少有人剖析自己。在碰到同样的事情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有勇气站出来面对呢?大学生能如此忏悔自责,勇于剖析自己,说明他内心的善意还在,并且不世故。相信他在这一番自我反省以后,下一次应对这种事时会更勇敢一些,机智一些。当然,反扒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我们毕竟不是专来人员,面对这种事情时也不必苛求大家牺牲自己去勇敢斗争,而是希望在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机智妥善的处理而不是卤莽行事。
见义不勇为,这固然和个人的懦弱有关,但更深的原因还是源自社会。中国人讲究中庸之道,讲究明哲保身,这点在现在的社会被演绎到极致。碰到罪恶时,人人都想各家自扫门前雪,都希望别人来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使见义勇为者、行善者有孤独感,让善举得不到响应。那么想行善者自然会考虑再三,这样大学生不见义勇为,我相信大部分人看到他的忏悔后,也不会刻意的去指责他的懦弱,因为这不光是他的个人原因造成的。
社会需要激情,但不仅仅需要激情,更需要的是制度完善。只有激情而缺乏制度的保障,很难改变现状。另外,见义勇为和行善,不光需要勇气,还需要回报和支持。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救人者反被诬陷,行善者反被怀疑,诸如此类,都是防碍行善的原因之一。但是,光鲜花也是不够的,高尚的行为如果只用语言来褒奖,那不是长久之计。古人买马骨而得千里马,筑黄金台而得天下人才。所以我们国家应在制度上加强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力度。不否认现在有这方面的制度,比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见义勇为认定,但远远不够,不足。应该更广一远,更深入一些。小善既赏,那何愁大善不为。又何愁不能增强民风,减少社会冷漠。具说天津市的反扒组织得到警方的培训组织及认定,对每抓一个小偷还给予50元的奖励。我认为就非常好,50元虽然少,但是象征意义很大,是对正义的支持。
最后讲一个典故,诸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随大家去理解。
春秋时期的鲁国,有这样一个法规,凡是鲁国人有到其它国家去旅行时,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的,可以自己垫钱把他先赎回来,待回国后再到官府报销赎金,并且官府会给以一定的奖励。
孔子有一个学生到国外,恰好碰到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掏钱赎出了他。但回国后没有张扬,也没有报销赎金。事情被传开后,大家都称赞他人格高尚。但孔子知道后,不仅没有表扬他还严厉的批评了他。责怪他犯了一个有违社会大道的错误,是为小义而不顾大道。
孔子说:由于他没有去报销赎金而被称赞为品格高尚。那其它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就会犹豫,因为垫钱将他赎出来再去报销,人们会说他不高尚,不仗义,不去官府报销,自己的损失又没有办法来补,于是乎,多一事不如小一事,装作没看到。从客观上来讲,这个学生的行为防碍了更多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被赎买回来。
孔子是圣人,从好处中看到坏处,从小义中看到大义。古人尚且如此,我们难道不能从中获得一些思考吗?
(梁兄作品,www.yjy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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