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s

星期五, 二月 17, 2006

赵勖予:人可以无极,也可以无耻 (mindmeters思维的乐趣)

 
“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陈凯歌导演指的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拼贴艺术家胡戈。陈导演很生气,所以他决定起诉。换成冯小刚,或许会当场破口大骂“抽你丫的”,如果陈导是穆斯林,大概会去胡戈家的后院里纵火。但陈导演是很讲究语言文明,法制观念也很强的汉族人,所以他采取的是法律手段。中国的法律里并没有“无耻罪”这一条,但无极的世界里就有。如果有谁不懂这一点,那是因为他的内心不够纯净。    实际上,陈导演起诉用的罪名是“侵犯著作的完整权”。根据这一罪名,王家卫可以起诉周星驰,韦斯克莱文可以起诉肯尼.伊沃.威亚斯,布什可以起诉威尔・费莱尔。现在看来,他们马上就会这么做,这就是一个著名导演的模范带头作用。     陈导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体现出了中国文艺批评的良好秩序,也体现出了中国法制化建设的卓越成就,更体现出了一个大腕级导演的广博胸怀,实在是有耻,有耻得很。只不过让陈导失望的是,这世界上无耻的人是如此之多。比如我,就愿意响应号召,捐出半个月的俸禄来,给胡戈用来做万一官司败诉时的赔款。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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